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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精简管理体系认证及服务认证审核计划信息上报要求


                    市监认证(司)函〔2021〕102号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关于精简管理体系认证及服务认证
                    审核计划
                    信息上报项目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审核活动,便利认证机构报送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审核计划信息,经研究决定精简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以下简称统一上报平台)管理体系认证及服务认证审核计划信息上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四个上报字段
                    取消“被审核组织所在国家地区代码”、“本次审核对应的认证申请编号”、“本次审核对应的认证证书号”、“认证机构批准号”共四个上报字段。
                    二、新增一个上报字段
                    新增“审核方式”上报字段,审核方式代码为FS01: 现场审核;FS02:远程审核;FS03:现场审核与远程审核相结合。
                    三、调整一个上报字段
                    将“审核员注册证书编号”信息修改为审核员证件号码。
                    四、关于审核计划编号
                    建议认证机构审核计划编号前7位按照如下规则设置:

                    (一)内资认证机构:第1位为R,第2位至第5位为认证机构顺序号,第2位为预留扩展位,默认为0;第3位至第5位为认证机构批准号后三位。第6位至第7位为分支机构代码,由认证机构自行编码。

                    (二)外资认证机构:第1位至第2位为RF,第3位至第5位为认证机构顺序号,第3位为预留扩展位,默认为0;第4位至第5位为认证机构批准号后两位。第6位至第7位为分支机构代码,由认证机构自行编码。

                    五、其他要求
                    (一)2021年9月15日起,各认证机构应按最新审核计划格式要求上报相关信息至统一上报平台。
                    (二)统一上报平台将对上述字段进行校验,不符合相关字段要求的数据信息将不予进入平台数据库。
                    (三)认证机构可登录统一上报平台下载最新的审核计划上报EXCEL模板、基础代码表。
                    六、联系方式
                    认证监管司 :

                    010-82260727 

                    010-82262754

                    信息中心 :

                    010-82261509

                    附件:

                    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审核计划上报模板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

                                                                                               2021年7月20日


                    序号上报字段上报要求
                    1审核计划编号必填;填写认证机构内部对审核计划的编号,必须保证本机构范围内不重复
                    2被审核组织名称必填;填写被审核组织的名称;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组织,不校验组织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一致性
                    3被审核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选填;填写被审核组织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组织,此处为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网址https://www.cods.org.cn/
                    4被审核组织联系人必填;填写被审核组织联系人姓名
                    5被审核组织联系方式必填;填写被审核组织联系电话、传真等;多种联系方式以全角分号分隔
                    6审核地址行政区划必填;当被审核组织所在国家地区代码为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时,应依据《地区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实际地址的行政区划
                    7审核地址必填;填写被审核组织被审核场所的详细地址,需包含详细的行政区划名称
                    8认证项目分类代码必填;按《认证项目分类代码》填写,多值之间用全角分号分隔。体系认证的认证项目分类代码必须填写5位。服务认证的认证项目分类代码必须填写到叶子节点,即5位的项目分类代码下面还有7位时,一定填写到7位。食品农产品认证业务审核计划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系统”  中报送
                    9认证审核阶段代码必填;可填多值,参照《认证审核阶段代码》填写。
                    (1)同一个认证项目的不同认证审核阶段代码用全角逗号分隔(如0101,0102)
                    (2)不同认证项目的审核阶段之间用全角分号分隔(如0101,0102;03;0201,0202)
                    初审一阶段、再认证一阶段采用现场审核时,需报送审核计划
                    10审核方式必填;参照《认证审核方式代码》填写,认证审核阶段代码填写多个时,审核方式代码与认证审核阶段代码一一对应,填写多个:FS01: 现场审核、FS02:远程审核、FS03:现场审核与远程审核相结合
                    (1)同一个认证项目的不同认证审核阶段采用的审核方式用全角逗号分隔(如FS01,FS03)
                    (2)不同认证项目的审核阶段采用的审核方式之间用全角分号分隔(如FS01,FS03;FS02;FS01,FS02)
                    11计划开始时间必填;按总体计划填写审核组的审核开始时间,格式:YYYY-MM-DD HH:00:00
                    12计划结束时间必填;按总体计划填写审核组的审核结束时间,格式:YYYY-MM-DD HH:00:00
                    13审核员证件号码、姓名、角色代码必填;可填多值,组长放在第一位,每位成员信息之间用全角分号分隔;审核员证件号码(审核员注册证书对应的证件号码,如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姓名、角色代码之间用全角逗号分隔(如:131xxxxxxxxxxxxxxx,张三,01;133xxxxxxxxxxxxxxx,李四,02);校验审核员证件号码、姓名是否与CCAA人员库匹配、资质有效期应大于计划开始日期、审核员应在上报机构执业;角色代码符合《审核组成员角色代码》规范
                    14审核技术专家选填;可填多值,每组之间用全角分号分隔;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联系电话之间用全角逗号分隔(如:王义方,01,110232523623524212,13801012345;李古牧,02,1102323232222365223,189110123456)
                    15备注选填;根据需要填写备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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